(一)交流全市民间文艺活动的经验和信息,开展民间文艺的研讨活动,收集整理出版民间文艺书刊;(二)组织会员开展公益活动,送文艺下乡、进校、进厂、进社区、进福利院,积极参与各级举办的各种汇演活动;(三)建立稳定的文艺活动平台,组织会员成立各专项文艺表演队,保持经常性的文艺活动,开展文艺表演学习交流,提高民间文艺工作者水平;(四)加强与境内外民间艺术活动的互动交流,扩大我市民间文艺的影响力;(五)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加强民间文艺家之间的联系,依法依规向党和政府反映民间文艺家的合理诉求,并与当地文化部门和其他有关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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